5月8日,孟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孟州市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該政策有效期5年。
《通知》指出,支持項目招引。聚焦制氫裝備、儲存裝備、運輸裝備、加注裝備、燃料電池核心零部件裝備、關鍵材料和氫能服務業等領域,強化項目招引。
對制造業項目設備投資5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設備投資額的2%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檢驗檢測、車輛運營、安全維護等氫能生產性服務業項目,新建項目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已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并通過審核的,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款)的2%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氫能領域重點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產品創新、質量創新、品牌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對投資超過5億元的氫能產業項目,以鼓勵氫能產業發展的普惠性政策方式給予不高于5000萬元的研發補貼。
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支持高新區建設氫能及燃料電池示范園區,積極協調氫能產業項目、加氫站等項目用地、報建審批、規范管理等事宜。大力推動氫能動力在城市公交、通勤班車、動力觀光車、城市環衛車、市政渣土車等領域應用推廣,對更新氫燃料汽車并持續運營的,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給予一定比例補貼。
支持加氫站建設。鼓勵現有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改建、擴建加氫設施。優化加氫站建設審批流程,支持在新建的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內預留加氫設施空間。支持國有資本或社會資本參與加氫站建設,對新建、改建、擴建且符合條件的加氫站,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一定比例補貼。
全文如下:
孟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孟州市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孟政辦〔2025〕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孟州市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5年4月25日
孟州市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深化產業結構調整,加快未來產業布局,推動我市氫能產業發展,制定如下支持政策。
第一條?支持項目招引。聚焦制氫裝備、儲存裝備、運輸裝備、加注裝備、燃料電池核心零部件裝備、關鍵材料和氫能服務業等領域,強化項目招引。對制造業項目設備投資5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設備投資額的2%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檢驗檢測、車輛運營、安全維護等氫能生產性服務業項目,新建項目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已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并通過審核的,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款)的2%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二條?支持項目建設。將氫能與燃料電池產業類項目納入焦作市重點項目管理,推薦納入省重點項目管理。對納入省、市重點項目管理的,協助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兩重兩新”、中央預算內資金等補助項目。
第三條?支持高質量發展。對符合條件的轉型升級、技術創新、數字化轉型、示范引領等氫能產業項目,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工信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協助企業爭取省市高質量發展方面資金。
第四條?支持科技創新。支持氫能領域重點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產品創新、質量創新、品牌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對投資超過5億元的氫能產業項目,以鼓勵氫能產業發展的普惠性政策方式給予不高于5000萬元的研發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或企業,按照《河南省企業創新引導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科技創新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給予獎勵補貼。
第五條?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對龍頭型、支撐型、關鍵鏈條、關鍵產品的項目,協調金融部門給予貸款支持,引導政府性產業投資基金跟投。
第六條?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支持高新區建設氫能及燃料電池示范園區,積極協調氫能產業項目、加氫站等項目用地、報建審批、規范管理等事宜。大力推動氫能動力在城市公交、通勤班車、動力觀光車、城市環衛車、市政渣土車等領域應用推廣,對更新氫燃料汽車并持續運營的,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給予一定比例補貼。
在我市城市建成區內,除交通高峰禁行、臨時交通管制措施外,其他時段允許氫燃料電池貨車通行。
第七條?支持加氫站建設。鼓勵現有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改建、擴建加氫設施。優化加氫站建設審批流程,支持在新建的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內預留加氫設施空間。支持國有資本或社會資本參與加氫站建設,對新建、改建、擴建且符合條件的加氫站,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一定比例補貼。
第八條?其他規定。單個項目符合多項優惠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予以獎勵,不重復獎勵。本政策由孟州市工信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