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班牙政府公布了一項皇家法令草案,旨在將歐盟的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I)轉化為西班牙法律,并為該行業使用綠色氫及其衍生物設定了雄心勃勃的目標。
RED III表示,到2030年,歐盟使用的所有運輸燃料中至少有1%必須是RFNBO(非生物來源的可再生燃料,即綠色氫及其衍生物)。
但西班牙更進一步,呼吁到2030年,西班牙供應的運輸燃料中有2.5%是RFNBO。
這高于法國和德國提出的1.5%的目標,但低于芬蘭和比利時分別設定的4%和5%的目標。
RED III還設定了到2030年將道路運輸的碳強度比2010年降低14.5%的目標,但西班牙在其法令草案中的目標是降低15.6%,該法令草案現已公開征求意見。
然而,西班牙生態轉型和人口挑戰部也計劃到2030年將煉油廠使用的氫氣的1.5%轉化為RFNBO(以取代煉油過程中的化石氫氣)。
另一項歐盟指令《FuelEU Maritime》也同時成為法律,要求所有在歐盟水域運營的總噸位超過5000噸的船舶從2030年初開始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6%,到2050年減排量將增加到80%。到2033年底,船舶在使用RFNBO時也將能夠加倍計算其減排量,以鼓勵其使用。
但西班牙政府只是計劃到2030年將航運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3%,而且只針對在西班牙港口之間航行的沿海船只(沒有提及其總噸位)。
然而,西班牙正計劃與歐盟的RefuelEU Aviation指令相匹配,該指令規定,2030年離開歐盟機場的飛機使用的所有航空燃料中,1.2%必須由合成煤油制成(合成煤油是通過將綠色氫與捕獲的二氧化碳結合而產生的)。
歐盟RFNBO規則
2023年夏天,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了RFNBO的定義,限制了電解槽如何獲取可再生能源,以確保電網原本使用的綠色能源不會被化石燃料電力所取代,從而導致整體排放增加。

根據歐盟的額外性要求,電解槽必須立即從新的可再生能源項目中提取電力,如果直接連接,或者從2028年開始使用購電協議(PPA),在此之前簽署的合同的祖父規則將于2038年到期。
這些新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機也不得在國家對資本支出或運營支出的任何援助下建造。
這些規則還包括時間匹配和地理相關性的要求。
對于使用購電協議的項目,氫氣生產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必須在同一個電力招標區進行,且每月證明電解槽使用的電力僅來自新的可再生能源。從2030年開始,電力必須在同一小時內產生和消耗。
如果前一天市場的價格低于每兆瓦時20歐元(20.90美元),電解槽也將符合時間相關性標準。
新的法令草案沒有提到RED III要求到2030年工業中使用的所有氫氣中有42%為RFNBO,但這一目標早在2022年5月就在西班牙國家可再生氣體和氫氣框架(皇家法令)中設定了,而RED III直到2023年10月才成為歐盟法律。
所有成員國都應該在5月21日之前將RED III和運輸授權完全轉化為國家立法,但沒有一個國家在截止日期前完成。
自那以后,只有羅馬尼亞和捷克共和國這樣做了。一些成員國部分轉換了一些運輸法案,而其他成員國僅發布了立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