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盤水市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
文件指出,氫氣制取方面,鼓勵焦化企業建設工業副產氫提純裝置,提高低成本車用氫氣供應能力,對固定資產投資600萬元以上新建或改擴建工業副產氫提純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額10%進行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分期建設項目視為同一項目,下同)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氫氣儲存方面,加快推動儲氫設施建設,對儲氫設備采購金額500萬元以上的高壓氣態、低溫液態及固態等儲氫項目(不含加氫站配套儲氫設施),按儲氫設備采購金額的10%進行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氫氣運輸方面,鼓勵采用高壓長管拖車進行氫氣輸運,對新購置并在我市投入實際運營一年以上的30MPa及以上高壓長管拖車,按照儲氫拖車部分采購金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每輛最高不超過20萬元。有序推動園區、廠區短距離輸氫管道項目建設,全力降低氫氣運輸成本。對總長度不少于1公里的純氫管道項目,按純氫管道設備投資額10%進行一次性補助,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氫氣加注方面,對2025年及以后建成、通過驗收并投入使用的固定加氫站、撬裝加氫站(僅限企業自用),按固定資產投資額10%進行一次性補助,補助總額分別不超過200萬元、50萬元。
氫氣應用方面,支持行政事業單位及市屬國有企業新購或更換公務用車時選用氫燃料電池車輛。鼓勵在市政環衛、冷鏈物流、綜合貨運等領域逐步推廣使用氫燃料電池車輛。對氫能車輛在六盤水市范圍內高速公路通行費用,按照發票面額10%予以補助,單車每年不超過0.5萬元;積極爭取省級對通過省內高速公路的氫能車輛減免通行費。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適用于六盤水市轄區內2025年1月1日后建成投運的氫能產業項目。
據了解,氫能匯此前通過梳理,已有11個省市推出氫能車輛高速通行費減免政策,分別是遼寧省、河南省、內蒙古包頭市、青海省、四川省、湖北省、陜西省、吉林省、山西呂梁市、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山東省。(詳情查看:氫車高速通行費減免!11地發布政策支持!)
全文如下: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盤水市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
六盤水府辦發〔2025〕5號
各市、特區、區人民政府,六盤水高新區管委會、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省屬駐市行政企事業單位:
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六盤水市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措施(試行)》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六盤水市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措施(試行)
為加快推動我市構建以資源優勢和市場優勢為牽引的“制—儲—運—加—用”氫能全產業體系,進一步拓寬氫能示范應用場景,加速形成氫能新質生產力,特制定本措施。
一、氫氣制取方面,鼓勵焦化企業建設工業副產氫提純裝置,提高低成本車用氫氣供應能力,對固定資產投資600萬元以上新建或改擴建工業副產氫提純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額10%進行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分期建設項目視為同一項目,下同)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
二、氫氣儲存方面,加快推動儲氫設施建設,對儲氫設備采購金額500萬元以上的高壓氣態、低溫液態及固態等儲氫項目(不含加氫站配套儲氫設施),按儲氫設備采購金額的10%進行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能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氫氣運輸方面,鼓勵采用高壓長管拖車進行氫氣輸運,對新購置并在我市投入實際運營一年以上的30MPa及以上高壓長管拖車,按照儲氫拖車部分采購金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每輛最高不超過20萬元。有序推動園區、廠區短距離輸氫管道項目建設,全力降低氫氣運輸成本。對總長度不少于1公里的純氫管道項目,按純氫管道設備投資額10%進行一次性補助,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氫氣加注方面,市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加氫站建設項目審批工作。位于市域范圍高速公路服務區、國道、省道和城市主干道的加油、加氣、充換電站,具備加氫設施建設條件的,可納入加氫站規劃布局。在符合安全條件的前提下,支持加油加氣站和充換電站依法依規改(擴)建油氣電氫綜合能源站。對2025年及以后建成、通過驗收并投入使用的固定加氫站、撬裝加氫站(僅限企業自用),按固定資產投資額10%進行一次性補助,補助總額分別不超過200萬元、50萬元。(責任單位:市能源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動辦、市氣象局)
五、氫氣應用方面,支持行政事業單位及市屬國有企業新購或更換公務用車時選用氫燃料電池車輛。鼓勵在市政環衛、冷鏈物流、綜合貨運等領域逐步推廣使用氫燃料電池車輛。支持打造盤州市羊場—淤泥—松河煤炭運輸示范應用帶(運距60公里,年運輸量960萬噸左右)、盤州市柏果鎮轄區煤炭運輸示范應用帶(運距30公里,年運輸量500萬噸左右)、水城區發耳電廠電煤運輸示范應用帶(運距70公里,年運輸量496萬噸左右);支持已配置氫能機車頭的六枝美錦鐵路專用線示范運行,以及支持盤江新光瓦窯田鐵路貨場專用線(里程10.96公里,年貨運量650萬噸左右)、水鋼廠區鐵路專用線(里程56公里,年貨運量500萬噸左右),在建水城煤炭儲配中心鐵路專用線(里程1.6公里,年貨運量120萬噸左右)、貴州能源水城鐵路貨場專用線(里程10.8公里,年貨運量800萬噸左右),擬建盤北化工園區鐵路專用線(里程7.6公里,年貨運量800萬噸左右)開展氫能示范運用;支持鋼鐵企業開展氫冶金技術應用。對新購置并在我市投入實際運營一年以上的氫燃料電池汽車(含氫燃料電池特種車輛),按照整車價格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每輛最高不超過20萬元(已獲得國家、省外購車補助的不重復享受)。對氫能車輛在我市范圍內高速公路通行費用,按照發票面額10%予以補助,單車每年不超過0.5萬元;積極爭取省級對通過省內高速公路的氫能車輛減免通行費。(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交通運輸局、市能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
六、氫能裝備制造方面,對總投資達5000萬元以上的氫燃料電池及動力系統、加氫設備、汽車制造等氫能裝備制造及配套服務項目,在投產并進行銷售后,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5%進行一次性補助,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面向氫能全產業鏈,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和“單項冠軍”企業;面向氫能裝備檢測、車輛維護、安全培訓等,培育一批生產性服務類企業。(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
七、強化財政金融保障。市、縣兩級財政每年按照1:1比例安排氫能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并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統籌使用,支持氫能“制—儲—運—加—用”產業體系建設。鼓勵市屬企業通過設立投資基金等方式,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投資符合條件的氫能項目。對氫能產業新建項目和氫能領域技術成果轉化等重點項目,嚴格按照《六盤水市市級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管理細則》在市級前期費安排上予以支持。積極幫助氫能企業爭取國家、省各類資金支持,助力企業發展壯大。支持氫能項目參與碳市場、綠證市場交易,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氫能等清潔能源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推廣氫能整車購車金融租賃業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八、強化科技創新保障。支持氫能相關企業與省內外優強科研機構合作共建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對氫能領域新獲批的國家和省級科技創新平臺,按照《六盤水市市級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暫行)》給予獎勵支持。鼓勵市內科研院所、企業開展氫能核心技術研發應用,對進行氫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應用并實現產業化的技術創新項目,按照項目研發投入10%予以一次性補助,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市內高校開展氫能應用基礎研究和專業技能人才培養,引進高層次氫能創新型人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九、強化要素保障。對外經營加氫站(含制加氫一體站),原則上應選址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在工業用地兼容性前提下依法依規使用土地。支持符合條件的氫能項目申報列入省、市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統籌全市土地規劃、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耕地占補平衡等指標,保障項目建設。市縣兩級應急管理、能源、工信、商務、住建等有關部門要履行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抓好安全風險源頭防范,加強對氫能生產、儲運、加注和應用中重大安全風險的管控,嚴格做好安全風險化解措施,切實保障氫能安全生產與利用。(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十、附則。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適用于六盤水市轄區內2025年1月1日后建成投運的氫能產業項目。措施實施按照總量控制、自愿申報、政府決策、社會公示原則,由申報主體自愿向發展改革部門提出申請,發展改革部門組織相關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同意后形成補助資金分配方案,通過政府部門官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財政局依規依程序,根據補助資金分配方案下達資金至行業主管部門,由行業主管部門將資金兌付至申報主體。執行有效期內,若國家、省對氫能產業相關政策、標準和要求作出調整的,按照從新、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對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被依法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申報主體不享受本政策措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