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文件指出,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簡稱應急調度),是指在非突發故障異常等緊急情況下,電力運行中出現保安全、保供應需求,在日前、日內階段統籌全網資源進行優化互濟的兜底調度措施。
文件要求,當電力運行中存在安全風險、電力電量平衡缺口時,優先通過跨省跨區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等市場化手段配置資源和形成價格。當市場化手段不能完全解決問題時,電力調度機構方可在日前、日內階段組織實施應急調度。
應急調度應與市場化交易有序銜接,原則上以跨省跨區電力現貨市場的報價、報量、交易路徑等要素作為參考依據,應急調度電力電量不超過受入方在電力現貨市場或省間增量交易中申報且未成交的規模。
電力調度機構應對電網出現突發故障異常等緊急情況時實施的跨省跨區電力電量調整,不屬于應急調度范疇。
國家電網、南方電網、蒙西電網間優先通過跨經營區市場化手段配置資源,當市場化手段不能完全解決問題時,可根據需要開展跨經營區應急調度,由受入方向送出方提出應急調度申請,雙方共同實施。
價格機制方面,應急調度在送出省的上網電價,按送出省省內同時段市場交易價格加上對應電量的上月系統運行費確定。其中,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市場交易價格按省內現貨市場實時價格確定;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的,市場交易價格按上月省內中長期市場交易均價確定。
應急調度在受入省的落地側電價,按省間現貨市場結算價格上限或南方區域現貨市場出清價格上限的最高值確定。
受入省落地電價減去送出省上網電價、各環節輸電價格、線損折價后為正的,相關費用納入送出省系統運行費,由送出省用戶和發電企業共同分享,分享比例為80%、20%;受入省落地電價減去送出省上網電價、各環節輸電價格、線損折價后為負的,相關費用納入受入省系統運行費,由受入省用戶分攤。發電企業按送出省市場交易價格加上分享部分進行結算。應急調度輸電價格和線損折價,按照國家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當跨省跨區直流專項工程的應急調度與實際物理送電功率反向時,應急調度的跨省跨區輸電費用和線損折價用于沖抵跨省跨區直流專項工程的輸電費用和線損折價。
各省(區、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指導電網企業、電力交易機構,按照“誰支援、誰獲利,誰受益、誰承擔”原則,明確應急調度電量、電費在送出省發電和用戶側以及受入省用戶側的分配和分攤辦法。電網企業、電力交易機構要按規定單獨歸集應急調度相關電量、電費。應急調度電量不納入輔助服務費用分攤及偏差電量考核。
跨經營區應急調度電量的結算價格,送出方與受入方達成約定的,按照約定價格結算。未達成約定的,按本辦法規定的價格機制結算。
文件如下:
關于《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協同推進省間電力互濟,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我們起草了《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起止時間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請登錄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http://www.ndrc.gov.cn)首頁“互動交流”版塊,進入“意見征求”專欄,提出意見建議。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