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對于氫能來說,獲得了一個嶄新而充滿生機的開端。在各地召開的“兩會”工作報告中,氫能業績和規劃占據了一席之地,在1月發布的各地氫能政策中也可以看到這種可喜的趨勢。1月,有5項部委政策發布,38項地方政策發布。其中最令人振奮的莫過于常州出臺的最高獎勵1億元的獎勵政策。
部委:氫能在新型電力系統中作用日隆
1月,部委共發布5項與氫能相關的政策文件。其中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新型電力系統發展藍皮書(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無疑是最重要的。這份文件提出新型電力系統“三步走”發展路徑,氫能在路徑中承擔重任。
2022年3月,國家發改委、能源局聯合印發了《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明確了氫的能源屬性,是未來國家能源體系的組成部分,充分發揮氫能清潔低碳特點,推動交通、工業等用能終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同時,明確氫能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點方向,是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打造產業轉型升級的新增長點。
國家能源局在今年1月6日發布的這份意見稿,則以2030、2045、2060為時間節點,提出了一個更為宏遠的計劃。這一文件一旦正式發布,將對未來電力系統構建和創新幾十年發展意義深遠。而在這一過程中,氫能無疑也將扮演重要角色。
文件提出,到2045年之前,各領域各行業先進電氣化技術及裝備水平進一步提升,工業領域電能替代深入推進,交通領域新能源、氫燃料電池汽車替代傳統能源汽車。
不僅如此,在這一時期,以機械儲能、熱儲能、氫能等為代表的10小時以上長時儲能技術攻關取得突破,實現日以上時間尺度的平衡調節,推動局部電網形態向動態平衡過渡。
到2060年之前,交通、化工領域綠電制氫、綠電制甲烷、綠電制氨等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大范圍推廣。儲電、儲熱、儲氣、儲氫等覆蓋全周期的多類型儲能協同運行,電力系統實現動態平衡,能源系統運行靈活性大幅提升。
從這一征求意見稿可以看到,氫能對于未來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將發揮更大的作用,它不僅將在交通和工業領域發揮作用,而且也將在能源設施中起到一個“橋梁”作用,能夠與其他設施一起解決新能源季節出力不均衡情況下系統長時間尺度平衡調節問題,支撐電力系統實現跨季節的動態平衡,能源系統運行的靈活性和效率大幅提升。
1月1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發布《關于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針對安全經濟的新型儲能電池進行開發,在氫儲能/燃料電池領域,要加快高效制氫技術攻關,推進儲氫材料、儲氫容器和車載儲氫系統等研發。支持制氫、儲氫、燃氫等系統集成技術開發及應用。
這一文件的落實將強化氫能在能源系統中的橋梁作用。

地方:市級氫能產業逐步發力
1月,共有18個省市發布了氫能相關政策,共38項,其中上海、江蘇、內蒙各有4項政策發布,山東、廣東、青海各有3項政策發布。從這些政策看,氫能專項規劃制定和發布在各地呈現風潮。
省級氫能專項規劃中,上半月,青海氫能政策“三連發”;下半月,江西也發布了《江西省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3-2035年)》。
1月12日,青海省發布《青海省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2-2035年)》《青海省氫能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5年)》《青海省促進氫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三政策連發,對“大美青海”的氫能產業進行了詳盡規劃。提出到2030年,綠氫生產能力達到30萬噸,綠氫在儲能、化工、冶金、天然氣摻氫管線等領域示范應用取得實效,
更加吸引眼球的是,青海省提到了一個數字:到2030年底,燃料電池動力系統成本降至3000元/千瓦。顯然,在龐大的新能源發電基數中,青海已經建立了對于氫能成本控制的自信。
《江西省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3-2035年)》中吸睛的點是,它提出,到2035年,可再生能源制氫基本實現市場化。這一規劃也建立在供氫來源的自信基礎之上。
市級的氫能專項規劃在1月發布的有:《新鄉市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2—2035年)》《長沙市氫能產業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新鄉市提出,將建成“中原氫谷”產業生態圈,長沙市提出,打造國內領先的氫燃料工程機械生產基地。
另外,江蘇常州、內蒙包頭也在新能源扶持政策中根據地域特點,為氫能發展提供了政策便利。其中常州市提出,對承擔國家、省核心技術攻關的項目,單個項目最高獎勵500萬元、200萬元;對推動重點項目攻關‘揭榜掛帥’的,最高獎勵500萬元;對獲得國家和省立項的重大科技、產業公共創新平臺,最高獎勵1億元、5000萬元。包頭市提出,將打造氫能儲能產業集群。

